金融的第三定理:风险的抵御
在古代社会里,人们抵抗风险的能力是非常弱的,主要是靠宗族、家庭共同承担来抵御风险。
比如说一个穷书生,他要赶考,他需要家族的富人来接他;
或者说,很多孤儿,他也只能仰仗宗族里的家长。
这种风险分担的机制,都是以血缘、地理为纽带,并不适合大量的去推广。
古代的这种风险的分担机制,极大的制约了社会的发展。
到了现代社会,为了激发市场活力,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有了极大的改进;
比如说保险,典型的比如“农业保险”。
古代的时候,算是大地主也不敢贸然兼并大量的农田,因为一旦出现旱灾、洪水这种不可抗力的灾害,其后果是个人无法承担的。
自从有了保险这种风险公摊的机制以后,就可以让农民获得很大的耕种自由,因为对自然的依赖减小了,它将个人的风险分摊到了整个社会。
还有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“股票”。
荷兰在17世纪时期,有一家非常强大的公司,叫做“东印度公司”。
他们主要是依赖远洋贸易,当时造船耗资是非常巨大的,同时海上贸易不确定性因素也非常多。
如果说这些风险只是让船长去承担,首先,启动资金就难以筹措;其次,航海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,船长就彻底完了。
所以荷兰人就想出了一套机制:股票。
只要购买了公司的股票,就能获得一定的公司的分红权利,这叫做利益共享。通过股票,把资金风险直接分摊到全体国民身上,让船长没有了后顾之忧。
也是因为这样,荷兰开创了海上的帝国时代。
回归到我们现代社会,也是一样。散户通过购买基金,然后基金公司去做诸如风险投资、创业投资。
这样让投资者获得了回报,也给了很多创业者机会。
如果说没有风险投资的话,我们今天用到的苹果手机或者餐桌上的外卖也都不会存在了。